1、本保單采用貴公司年營業額框算保費。每人保額為死亡傷殘60萬元/人,住院醫療費用5萬元/人;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 萬元。藥品核賠范圍參照宜昌市醫保用藥名錄予核賠;醫療費用每次免賠500元后按照80%進行賠償。
2、我公司只承擔裝飾施工人員在工作時間、施工區域發生的與施工相關的保險責任事故。
3、我公司按照被保險人申報年度營業額收取保費,本保單保險費為最低保險費,對未達到年框算保費的,我公司均不退還多余保費;若保額超過框算營業額,則應增加其對應檔次差額。例如上年度投保金額為600萬元,但實際完成1100萬元,則補差額度為(1100萬元-600萬元)*0.22%(對應檔次費率)。
4、被保險人每月須在15個工作日內向我公司提供當月裝修合同清單。對未向我公司報備的施工地點出險的,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5、若發生保險事故,裝修合同與提供清單相對應合同號、金額不相符,我公司將按照清單與出險時合同金額的比例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