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4〕107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城管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安裝單位:
為深刻吸取潛江“12.6”坍塌事故教訓,認真做好全市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渡過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安全監管責任
各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部門、各有關單位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安全“紅線”意識,認真學習領會新《安全生產法》有關精神,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和主體責任。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正確認識“兩節”期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諸多不確定因素和安全隱患,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和安全監管,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開展節日期間、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檢查,完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二、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冬季施工安全管理
各建筑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強化責任分工落實,把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作業班組和每個作業人員。要組織開展對本公司承建項目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認真做好記錄和整改復查。要督促各項目部加強建筑機械設備的檢查、檢修和保養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根據天氣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施工內容,消除安全隱患,切忌在節日盲目拼搶施工進度、冒險施工。要加強年終歲末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心理、思想和行為的分析與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正確對待農民工正當合法的要求,全面做好農民工工資結算發放工作、返鄉旅程工作和思想穩定工作。
三、開展隱患排查,重點監控項目嚴格把關
各項目建設單位要扎實有效的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針對季節和節日特點,重點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起重機械、民工宿舍和臨時設施的使用安全情況,落實防高處墜落、觸電事故、坍塌、防凍、防滑、防火、防中毒的預防工作。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按照“五落實”的要求整改到位。
監理單位要監督施工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對工作不認真、整治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施工企業,要及時提出書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對于2014年安全大檢查重點監控項目,各項目相關單位組織落實排查制度,并以書面形式上報隱患排查落實情況。
各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適時組織“兩節”期間的安全生產檢查。重點檢查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塔吊安拆等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專家論證的程序合法性以及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對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規范標準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項目,一律停止施工,并建立監管臺帳,督促落實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整改合格后方可復工。對發生安全事故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和人員,要依法從嚴查處,實行“雙罰制”。
四、強化消防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項目參建單位要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號)的有關要求,迅速開展消防隱患自查自糾,檢查更換現場不合格或失效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措施到位。嚴格執行施工動火審批和旁站制度,嚴禁在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用房內燒火做飯,確保冬季施工安全。節日停工期間施工場區內應拉閘斷電,保證設備處于安全狀態,做好場地門禁管理工作。
五、做好文明施工,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和食品安全
各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宜昌市城區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要求,落實文明施工措施,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各在建工地應采用吸塵或水沖洗的方法清潔施工工地道路積塵,不得在未實施灑水等抑塵措施情況下進行直接清掃;樓層垃圾應及時清理,用小車、料斗集中運出或設置專用垃圾通道出料,嚴禁高空拋灑;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嚴密遮蓋,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建筑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環境的影響。要加強工地食堂食品衛生的管理,嚴把食品安全采購關,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堅持程序標準,嚴把節后復工關
在建工程節后復工前,各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檢查后由項目部提出書面復工申請,報總監復查確認、簽署復工令后方可施工。未經總監簽發復工令的項目一律不得復工。
各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建筑企業職工安全教育暫行規定》,在復工前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范能力,并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好有關的書面記錄。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七、落實值班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暢通
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節日期間安全值班、信息報送制度,公布值班電話,指定專人值班,認真履行職責,嚴守值班紀律,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保證24小時值班信息暢通。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置,并迅速上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要加強節日期間的巡查。各項目加強門衛管理,懸掛警示牌,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意外。
請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在春節放假前將本企業的值班電話,值班人員名單報項目所在地的安全監督部門。對春節期間確需加班的工程項目,企業必須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并將工程名稱、帶班領導等相關信息一并上報。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