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6]34號
各有關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做好中、高考期間復習備考工作,給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考試環境,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責任人,認真執行中高考期間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各建筑施工企業應合理安排工作,從即日起至6月22日止,每日12:00至14: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業;6月7日至8日、6月20日至22日,除經市政府批準的重點、搶險工程等外,全天禁止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業。
三、做好中、高考期間揚塵防治工作,嚴格按照(宜市住建[2016]41號)文件要求,落實揚塵防治主體責任、落實建筑揚塵防治措施,土方外運、鉆炮眼等容易產生揚塵的作業,應嚴格管控。
四、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有違反該通知的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717-6448222)。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