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紀委、監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和各人民團體,市紀委各派駐紀檢組,宜昌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紀工委、監察局:
當前,正值中、高考錄取升學期間,為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六條意見、市委二十四條實施意見和《湖北省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監督檢查辦法》,嚴禁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現重申有關規定和要求如下:
一、持續加強宣傳教育,堅持做到“四個必須”。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紀律教育,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堅持做到“四個必須”,即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活動必學習、重要時間節點必提示、第一責任人必提醒、典型案例必曝光,督促黨員干部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堅決遏制違規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等歪風。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教育引導教師、學生和家長堅決抵制“升學宴”、“謝師宴”,大力倡導文明、節儉、廉潔的慶賀方式和感恩方式,營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嚴明紀律紅線,堅決執行“五個禁止”。全市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子女升學期間,要帶頭廉潔自律,從嚴管好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督。要堅決執行省紀委“五個禁止”的規定和要求,即禁止黨員干部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禁止黨員干部參加親戚以外的“升學宴”,禁止教師參加“謝師宴”,禁止黨員干部借子女升學之機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子女學習費用。
三、越往后執紀越嚴,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黨員干部操辦“升學宴”、“謝師宴”借機斂財查證屬實的,一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黨員干部及家庭成員違反規定所收受的禮金、禮品,一律依紀依規予以收繳;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本地本單位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問題突出的,一律追究有關黨委、紀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責任。
中共宜昌市紀委
2016年8月5日
來源:轉載自市紀委監察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