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我辦受理了紫晶城小區某業主裝修時破壞剪力墻的投訴。該業主裝修時擅自拆除了兩處剪力墻及部分填充墻,被破壞的剪力墻尺寸分別為:300mm*240mm*2300mm和400mm*240mm*2300mm。工作人員現場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要求業主對拆除的剪力墻進行加固處理。
業主按照整改要求委托了具有資質的加固公司出具了加固方案,認為填充墻的拆除沒有破壞建筑結構,對結構安全沒有造成威脅和影響,無需加固,但對拆除的剪力墻部分沒有說明。
我辦工作人員認為出具的加固方案與實際情況不符,責令業主和加固公司再一次對現場進行勘察,嚴格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加固公司再次針對拆除剪力墻部分出具加固方案,并嚴格按方案進行了加固處理。
友情提醒:剪力墻是重要的承重結構,也是建筑主體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在房屋或構筑物中主要承受風荷載或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荷載和豎向荷載,防止結構剪切破壞。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第五條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主體和承重結構。”